各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常卫基妇[2005]2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24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年度评审。请各有关幼儿园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评准备。
附件:关于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新社卫〔2013〕30号)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O一三年九月三日
各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常卫基妇[2005]2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24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年度评审。请各有关幼儿园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评准备。
附件:关于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新社卫〔2013〕30号)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O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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