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教师初定初、中级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位老师:
局2013年教师初定初、中级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我园教师申报及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变化说明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5号)文件要求,2013年幼儿园教师初定初、中级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有如下变化:
1.幼儿园教师将使用新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名称,原小学一级教师现统称为二级教师,原小学高级教师现统称为一级教师。
2. 幼儿园教师任现职期间在岗工作时间从取得合格学历后起算。
3、其他已经取得专业资格的教师,今年职评工作结束后市里会统一组织调整。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我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需要初定初、中级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主要为2012年引进的新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学历且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 具备上述(1)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者,可申报晋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报送材料(学前教育专业)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用A4纸正反打印),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供一份。表中工作简历等信息要填写完整,要将历年工作情况完整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公共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从2011年起算,合格学历取得后,平均每年1张。
(4)见习期内“新任教师上岗培训”证明材料及其它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5)任教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报送材料(非学前教育专业)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空表到局组织人事处领取);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公共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要求同上);
(4)其它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有证书的提供);
(7) 2012-2013学年度第二个学期的备课笔记;
(8)其它教育、教学、教科研实绩材料(有关条件参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1.上述报送的纸质材料,一(1)、二(1)为单独装订,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并粘贴封面(见附件3)。
2.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办公室将严格审核教师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所有材料均于2013年6月29日前报202办公室。
五、评审费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常州市物价局常价费〔2002〕187号文件规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按每人80元收取。
园长室
2013年6月21日
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