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初、中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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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彦
关于组织初、中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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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1年8月25日 点击:144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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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员就业准入制度,不断提升保育员职业素养,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常州市新北区2011—2012学年度教育工作意见》,经研究,决定组织初、中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各幼儿园未具有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的保育人员。
2.已取得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拟申报中级职业资格人员。
二、报名要求
1.现已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但尚未取得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培训。
2.已取得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可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培训。
三、培训内容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保育员职业道德及工作职责;幼儿生理、心理、教育和常见疾病预防及护理基本知识;保育工作基本技能训练。
四、考核鉴定
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分为知识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部分,两项成绩都合格者,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初、中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幼儿园于9月2日前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区教师培训中心(xbspzx@{域名已经过期})。
2.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请教科室、保健室负责人做好相关人员报名与培训组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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