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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彦

各位老师:

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为弘扬尊师重教精神,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请各位老师根据评选办法,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园所评选程序自荐或者推荐他人,依据局工作要求我园申报工作节点安排如下:

原则:细致对照评选细则,做到符合基本条件的不放弃;

1.8月21日前:个人申报。拟参评的教师个人填写《常高新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

2.8月22日:学校推荐。学校成立由园行政、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审核拟参评教师的资质和基本条件,并学校公示。

3.8月24日前:推荐人员对照评选条件按类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三册,每册均附目录;学校审核拟参评教师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825日:拟参评教师的推荐材料上报教育处。

 

附件:1、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2、优秀校(园)长申报表

      3、优秀校长评选办法

 

                            园长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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