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管理,提高幼儿园课程实施水平,引导幼儿主动学习,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上海市学前课程指南》、《常州市幼儿园课程管理办法》,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是实现我园教育目标的手段,是呵护幼儿成长的胚芽、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经验的载体。本课程分成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补充型课程,其中,基础型课程分为生活类、运动类、游戏类和学习类,拓展型课程分为礼仪课程和经典阅读课程,补充型课程包含社会实践活动、亲子活动、参观以及依据幼儿的需求生成的各类活动。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
第三条:课程建构的基本理念是:课程体系突出情感、态度与完善人格的培养,课程目标强调幼儿和谐发展为取向,课程内容以整合开放为特点,课程实施以活动体验为特征,课程评价立足幼儿自主发展为导向,课程管理兼顾民主性和规范性,师资队伍强带哦专业与能力提升。
第二章 课程目标
第四条: 为培养“健康活泼、博闻知礼、善思乐为的银幼娃”而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课程的主要目标:
1、了解并遵守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规则,体验并认识人与人相互关爱与协作的重要和快乐。
2、初步形成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和习惯,独立自信地做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责任感。
3、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初步了解人与环境的依存关系,有认识和探索的兴趣,提高与环境、与他人“和谐”相处能力。
4、积极活动,增强体质,敢于挑战,提高运动能力和行动的安全性。
5、初步接触多元课程文化,能发现和感受生活中的美,萌发审美情趣和阅读欣赏力。
6、积极地尝试运用语言及其它非语言方式表达和表现生活,具有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第三章 课程内容
第六条:幼儿园课程内容的选择从幼儿的生活出发,关注周围环境资源,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以满足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幼儿园的课程内容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
第七条:课程内容以主题方式呈现。基础型课程以《综合活动丛书》为主,《幼儿园建构式课程指导教师用书》及本园积累的经典内容为辅。拓展性课程内容以本园实施的礼仪教育和经典阅读课题研究实施形成的课例、案例。辅助型课程内容以幼儿兴趣出发,班级生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亲子活动等。三类型课程互补、互动、有机整合,并尽量做到与基础型课程的主题有直接联系。
其主要内容有:
学习活动:主要内容有健康领域、社会领域、认知领域、审美情感领域等。
游戏活动:主要由区角游戏、各类组织的户外游戏、自由活动等形式构成。
运动活动:主要内容有体育游戏、体操、律动、自选器械活动、劳动、利用自然锻炼因素等。
生活活动:主要内容有生活自理、交往合作、生活常识、自我保护、环境卫生、生活规则等。
礼仪教育:主要借鉴北京6+1儿童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教研组的《礼仪教育》相关内容。包含幼儿基本礼仪、交往礼仪、安全礼仪、节假礼仪等以及家园合作的礼仪教育特色活动。
经典阅读:主要由利用经典绘本、《东方娃娃》绘本版为教材实施的班级阅读教育及读书会、经典阅读特色活动等形式组成。
辅助课程:由园所多年积累的实践活动包括:参观烈士陵园、运动会、毕业典礼、超市购物等。
第四章 课程实施
第八条:幼儿园本着贯彻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园实际、社区资源、办园特色以及幼儿个性发展的需要,在编制具体可行的课程实施计划时,遵循如下要求:基础型课程以贯彻为主、适度调整,拓展型课程以借鉴、创新、积累,辅助型课程以传承为主,兼顾创新。
第九条:三类课程的实施比例为:基础型课程占总课程的80%,拓展型课程占总课程的15%,辅助型课程占总课程的5%。
第十条:“全面优化基础型课程、规范丰富拓展型和辅助型课程”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两大有效举措。同时,我们将通过三年的积累、运用和调整,最终形成彰显银幼特色的园本化课程实施体系。
第十一条:教育内容融于幼儿生活、运动、学习、游戏等多种活动中,课程实施强调活动性和体验性,强调活动的教育价值,注重活动的过程体验,优化教与学的方式;要整体考虑活动的预期目标与活动的展开过程,使幼儿在获得经验的同时,发展认知能力,丰富情感体验。课程实施强调计划性与灵活性的统一,集体、小组与个别活动相结合,教师要充分发挥教育机智,抓住最佳教育时机,以满足幼儿个体发展差异的需要。
第十二条: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课程实施中的作用,以实现教育内容的呈现方式、幼儿的学习方式及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为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提供更丰富的资源和更宽广的空间。
第十三条:合理安排各类活动的时间比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每天保证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适当控制集体活动的时间,大、中班每周不超过11课时,小班不超过9课时。一周集体活动安排应依据《纲要》兼顾各领域全面发展的要求。
第十四条:组建课程实施研究团体,明确研究职责。一,搭建研究内容的独立成系统研究人员又有所交叉的研究共同体:业务园长负责辅助型课程和基础课程中学习板块、游戏板块的研究与实践;保健主任负责基础课程中生活板块的研究与实践;行政园长兼体育专长老师负责运动板块的研究与实践;教科室主任负责拓展型课程的研究与实践。各研究成员根据专长和兴趣确定各自的研究主攻方向(王彦为基础课程中运动领域领衔人;陈静为基础课程中健康领域领衔人;吴洁、袁小丽为游戏板块领衔人;王静为社会领域领衔人;尤舒月为语言领域领衔人;沈霞为数学领域领衔人;范小丽为科学领域领衔人;冯越为美术领域领衔人;刘亚为音乐领域领衔人),群体组合后,保证本课程每个板块、每类活动都有领衔人。二、筹备成立课程研究指导小组:邀请市区幼教领导、教研员为课题、课程的专业指导者,帮助我园清晰课程理念、论证研究方案、指导规划与实施、给予相关政策和信息的支持,给予教育理论的辅导,参与阶段或终端评价。三、家长的发用:积极创造条件,让家长认同、支持、参与幼儿园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充分利用家庭、社区及周边环境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空间。多途径地协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第五章 课程评价
第十五条:课程评价是课程结构不可缺少的要素,也是课程设计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价,可以了解目标制定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符合需要,形式是否切合实际,措施是否能促进幼儿的有效发展,是提高课程实施质量的必要手段。
第十六条:建立多元的课程评价体系,不仅要评价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而且要评价课程计划、幼儿发展、教师成长等。既要评价由教师预设的课程,也要评价由幼儿生成、教师支持发展的课程。课程评价要考虑到目标的全面达成。园长、教师、幼儿、家长等是课程评价工作的参与者。
第十七条:教育活动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教育实践、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教育活动的评价应贯穿于一日活动,并伴随着教师的日常工作自然地进行,在评价中既要重视过程,又要关注结果。
第十八条:对幼儿发展的评价要尊重幼儿在经验、兴趣、学习特点等方面的个体差异。评价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幼儿现有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的发展潜能。幼儿发展评价要重视在日常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交谈、幼儿作品分析、建立幼儿成长档案以及与其他工作人员、家长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
第十九条:根据园本化课程实施体系,制订相应的各年龄段幼儿发展情况测查评估方案,每学期对幼儿发展状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课程评价宜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课程对幼儿的发展所起的影响和作用。
2.课程方案本身的合理性,即课程的设计是否合理,尤其应考虑预设与生成的适宜性。
3.课程实施的环节、策略的适宜性。课程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六章 课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园长是幼儿园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成立课程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园本化课程的制订(修改)、实施,同时要加强课程实施的培训工作,完善课程的园本培训机制。
第二十二条: 课务安排由各年级组长根据本级组教师素质情况而定,以“教师随着课程走”为主,部分课程在专科型教师手中展开。
第二十三条:周日计划坚持预设为主、兼顾生成的原则。由教研组长牵头提前一周完成。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主要内容是反思本周计划执行情况、幼儿发展情况,初步制定下周计划、分析具体活动设计要求并确定责任人,第二次为集体备课。每周一8:00前必须将周日计划张贴到各班家园联系栏中,中途如有生成或调整,及时标出。
第二十四条:保教常规具体化。根据各年龄段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出《银河幼儿园小、中、大班一日活动常规》。日常保教工作中,将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策略,严格落实并及时总结出常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课程实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主题为单元,由主题第一责任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汇总至年级组长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二00九年十一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