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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保教成果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彦

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保教成果奖励制度

(一)、教育教学成果类

1、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专题论文、学校管理论文在全国、省、市、区级有正规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教研机构(主要包括: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会)组织的得奖奖励如下:单位: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600

400

200

400

300

100

300

200

100

150

100

50

1.1如果不评奖在各种研讨会议上宣读交流作品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算,文字交流作三等奖计算,民间部门组织的不在此范围内,一律不予奖励。

1.2凡发表在正规教育专业刊物上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论文参照相应级别一等奖标准发放,本处关于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国内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予以查询认定的)。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资料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奖励的材料依据。

1.3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或发表,按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

2、教师撰写教育案例、教育随笔、活动设计在全国、省、市、区级有正规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教研机构(主要包括: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会)组织的得奖奖励如下:单位: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400

300

200

300

200

100

200

100

80

100

80

50

2.1本处说明同论文获奖。

3、教学成果奖励

3.1评优课奖励。单位: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800

500

200

500

300

100

300

200

100

100

80

50

3.1.1同一次活动,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奖,不重复计奖。

3.2公开课教学奖励。单位:元

 级别

标准

300

200

100

3.2.1公开教学指由各级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交流活动。由培训机构等组织的不在本范围之内。

4、幼儿教师综合素质竞赛奖励如下:(单项比赛折半奖:如舞蹈、绘画、手工)单位: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500

300

200

300

200

100

100

80

50

4.1同一次活动,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奖,不重复计奖。

5、同一奖项,多人参与的,以单人单次计算,实施内部分配。

(二)、荣誉成果类

荣获省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获市、区五级梯队称号的根据市区文件标准考核奖励,幼儿园不再另外奖励。荣获园级各类荣誉(如优秀工作者、优秀级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奖励100元。被评为市、区、园优秀教研组、优秀课题组的,教研组全体组员共奖500、400、300元,组长另加奖50元。

(三)、科研成果类

1、承担省、市、区、园级课题按期结题奖励如下:单位:元

级别

组长 

 副组长

主要研究成员 

一般研究成员

300

200

100

80

200

150

100

50

100

80

50

20

50

30

20

10

2、 科研成果在省、市、区获奖,研究人员奖励如下:单位: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组长

组长

主要成员

一般成员

组长

组长

主要成员

一般成员

组长

组长

主要成员

一般成员

500

400

250 

150

400

300

200

100

300

200

150

100

400

300

200

100

300

200

150

80

200

150

100

50

300

200

150

80

200

150

100

50

100

80

50

30

200

150

100

50

以上奖励同一作品或同一荣誉或同类作品均只计1个最高奖,不重复计奖。上级部门奖励后本园不再奖励或抵扣。

(四)保教成果奖

依据日常保教常规工作与幼儿学期发展性评价结果,每学期末评选,凸现班级保育教育工作质量,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具体以评选细则为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园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方案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类,如有冲突,以现行法律文本为准!

                                             园长室

                                         二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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